主泵臺數包括工作泵和備用泵,但不包括流量調節泵。主泵臺數的多少,對泵站主要有下面一些影響:
(1)從建站投資方面看,無論是機電設備費還是土建工程費,在設備容量一定的情況下,機組臺數越少,其投資就越小。
(2)從年運行費方面看,通常是機電設備容量越大,其效率就越高;機組臺數越少,需要的運行人員及維修費用等就越少。
(3)從排灌保證性和適應性方面看,機組數目越多,越容易適應不同時期的不同排灌要求,即使運行中個別機組發生故障,對排灌的影響也較小。
主泵臺數的選型主要考慮經濟性和運行調度靈活性,主泵臺數宜為3~9臺。流量變化幅度大的泵站,臺數宜多;流量比較穩定的泵站,臺數宜少。通常排水泵站的設計流量及其排水過程中的流量變化均比灌溉泵站要大些、快些,所以排水泵站中的機組臺數應當多于灌溉泵站。一般情況下,當排水流量小于4噸每小時,可選用2臺;大于4噸每小時,可選用3臺以上。對于灌溉泵站,當流量小于1噸每小時,可選用2臺;大于1噸每小時,可選用3~6臺。
對于排灌結合的泵站,不論揚程和流量如何,均要求既能滿足灌溉又能滿足排水要求,因此,宜采用多機組方案。
對于梯級泵站,水泵臺數除應滿足各級泵站本身的流量和揚程的要求外,還必須保證上、下級泵站在各種流量下運行均能相互配合和協調一致。
對于泵房距出水池較遠的泵站,由于通常都采用并聯出水管路,所以在確定機組臺數時應結合考慮。
為了保證機組正常檢修或發生事故時泵站仍能滿足設計流量的要求,設置一定數量的備用泵是必要的。備用機組數應根據供水重要性及年利用小時數,并滿足機組正常檢修要求確定。在設置備用機組時,不宜采用容量備用,而應當采用臺數備用。
對于重要的城市供水泵站,由于機組事故或檢修而不能正常供水,將會影響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給國民經濟造成巨大損失,所以備用機組應適當增加。一般地,工作機組3臺及3臺以下時,增設1臺備用機組;多于3臺時,宜增設2臺備用機組。
對于灌溉泵站,裝機3~9臺時,其中應有一臺備用機組;多于9臺時應有2臺備用機組。
對于年利用小時很低的泵站,可不設備用機組。對于水源含沙量大或含腐蝕性介質的泵站,或有特殊要求的泵站,備用機組的數量在經過論證后可適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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